国际会议概述
(一)国际会议的产生与发展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国际会议已日益成为世界各国进行交往和联系的一种重要形式,在国际社会致力于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的努力中占据越来越突出的地位。所谓国际会议,主要是指数国以上的代表为解决互相关心的国际问题、协调彼此利益,在共同讨论的基 础上寻求或采取共同行动(如通过决议、达成协议、签订条约等)而举行的多边集会。
国际会议的产生:国际会议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经历了一个发展、演 变的过程。国际会议源自古代国家的外交活动。它最初是两个国家的代表会晤以处理彼此 关心的事务,后来逐步发展到数个国家以集会的方式解决涉及相互利益的问题。在古代, 东西方都有过原始形式的国际会议。
在中国春秋战国时期,曾存在过诸侯国家集会的实 践。例如,公元前651年,齐桓公和宋、鲁、卫、吴等国的诸侯在葵丘(今河南兰考)会盟。 又如公元前564年的“弭兵之盟”,参加的有14国之多。在西方,荷马史诗《伊里亚特》 中已有各方召开会议讨论战争或媾和问题的描述。古代希腊,则有过城邦之间的邦际会议 。比如有名的“近邻同盟”,每年定期召开两次全体会议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并作出有 约束力的决定。然而,不论在东方或西方,上述这些集会只是国际会议的雏形。
进入中世纪之后,随着封建君主制的巩固和民族国家的成长,国际会议形式在西方获得了新的发 展。其突出表现是由罗马教皇多次召开的所谓“万国宗教会议”。这些会议的参加者包括 欧洲各国的僧侣代表,也有世俗国君的使节。会议不仅讨论宗教问题,还涉及世俗问题。到15世纪,宗教会议除讨论那些重大的宗教问题之外,还探讨一些政治性问题,如国际冲突等,对当时的国际关系曾产生不小的影响。在这些会议上,国君及其使节开始发挥重要 作用,与会的代表团初步具有了“民族”的性质。可以说,万国宗教会议是国际会议的前身。
真正具有现代意义的国际会议, 首推17世纪中叶在德国召开的威斯特伐利亚会议。这次会议旨在解决30年战争(1618年 — 1648年)问题。当时欧洲大陆的多数国家,如神圣罗马帝国、德意志新教诸侯、瑞典、法国 、西班牙等,都派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经过各方长时间的艰苦谈判,终于在1648年10月 签署了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从而结束了使欧洲大陆饱经战乱之苦的30年战争。在此后的一 个多世纪之中,和约对欧洲大陆的国际关系发挥了重要的影响。威斯特伐利亚会议开创了 近代国家间通过举行大规模国际会议这种形式来解决重大国际问题的先例。这次会议虽在 组织及程序上还不完善,但仍解决了许多技术性问题,如礼宾礼仪规定、代表的位次、代 表的全权证书等问题。会议中出现了大量的磋商和斡旋。威斯特伐利亚会议之后,国际会 议的实践不断丰富。18世纪有旨在结束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的乌特勒支和会等。
国际会 议的分类:国际会议各式各样,名目繁多,可以划分为许多类型。按会议参加国家的数量 可分为双边的(如美苏首脑会议)或多边的(如亚非会议),按与会的代表性可分为政府间的 或民间的。若以会议所涉及问题的范围定,又可分为单一议题的和多种议题的。而从会议的筹备、发起看,则可分成国际组织召开的和非国际组织召开的。从地理区域看,还可分 世界性会议或区域性会议。以参加国家的社会政治制度而论,可分为社会主义国家会议或 资本主义国家会议,以经济发展程度而言,可分为发展中国家会议或发达国家会议。若按 与会各国代表的级别,可分为最高级会议(即首脑会议)、部长级会议、大使级会议和专家 会议。
就国际会议本身所讨论、解决的问题而言,又可分为:和平会议:通常是一场国 际性战争结束之后,由交战国及有关国家参加,旨在处理善后问题、确定战后安排进而缔 结和约。例如,1814年的维也纳会议和1919年的巴黎和会。在这类会议上,常常是战胜国 发挥主导作用,决定会议的结果。军事会议:制订战时作战计划、决定和平时期的军事政 策,或讨论裁军问题。例如,1943年的德黑兰会议;北约国防部长会议;40国裁军谈判会 议。外交会议:讨论、缔结涉及国际法问题的条约、公约或协议。如1961年签订外交关系 公约的维也纳会议;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经济会议:讨论、解决有关世界经济问题,协调 国际经济关系的会议,如1933年的世界经济会议;1977年的国际经济合作会议。政治会议 :旨在解决地区冲突和调整和平时期国家间的关系,如1925年的洛迦诺会议;1989年的柬 埔寨问题巴黎国际会议。
此外,就会议的目的而言,可以是交换情况,也可以是为了向 各与会国政府作出有拘束力的决议或者无拘束力的建议,还可以是举行谈判和起草一项条 约。从会议所产生的作用看,亦可分为进步的、积极的或反动的、消极的。 19世纪以后 的国际会议:19世纪之后,国际会议日趋频繁,其范围以及涉及的领域也不断扩大。通过 国际会议处理重要国际问题的方式已成为国际生活中的一种正常制度,以至有人将19世纪 称作“国际会议世纪”。据西方学者统计,从19世纪到20世纪初,大约举行过近百次重要 的政府间国际会议,至于民间的国际会议更是不计其数。这一时期的国际会议不再局限于 解决有关国际战争的问题,也开始用以调整和平时期的国家间关系。它们不仅讨论政治问 题,也研究经济、宗教、国际法、国际河流航行等问题。参加国际会议的国家日益增加,维 也纳会议有53个国家及邦参加,第二次海牙和平会议的参加者包括世界44个国家的代表 。经过长期的实践,国际会议的组织和程序日臻完善,形成了许多惯例和规则。
这一时 期以来举行的重要国际会议有:拿破仑战争之后的维也纳会议;19世纪20年代所谓“神圣 同盟”为推行干涉主义政策而先后召开的特罗波会议、莱巴赫会议和维罗纳会议;克里米 亚战争之后的巴黎会议;1878年有关东欧问题的柏林会议和1884—1885年解决刚果河流 域问题的柏林会议;1899年和1907年的两次海牙和平会议;1906年解决法、德危机的阿尔 赫西拉斯会议;1912—1913年关于巴尔干半岛问题的伦敦会议等等。上述这些会议对当时 国际关系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近代国际关系史上占有显著的地位。至于民间的国际会议 ,19世纪之后更是如雨后春笋,迅速增多。
西方学者对这一时期召开的民间国际会议统计如下: 年代开会次数年代开会次数 1840—1849101880—1889272 1850—1859181890—1899475 1860—1869641900—1909985 1870—18791391910—1914458
转引自:诺曼·希尔《政府间国际会议》,第165页,斯坦福大学,1929年。
20世纪上半叶召开的重大国际会议主要同两次世界大战的问题密切相关。1919年的巴 黎和会旨在解决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善后事宜,进而确立了所谓凡尔赛体系,并建立了人类 历史上第一个一般政治性的国际组织——国际联盟。随后举行的华盛顿会议调整了列强在 亚洲、太平洋地区的利益及相互关系。相继召开的国际会议还有讨论欧洲各国战后经济恢 复问题的热那亚会议;重新制订对土耳其和约和黑海海峡公约的洛桑会议和进一步完善战 后欧洲各国关系的洛迦诺会议等。30年代的几次大型国际会议多涉及裁军、世界经济等问 题。1938年秋英、法、意、德4国举行的慕尼黑会议对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产生了 不可忽视的影响。二次大战爆发后,反法西斯同盟国为协调反法西斯战争,先后召开了卡 萨布兰卡会议、莫斯科外长会议、德黑兰会议、开罗会议、雅尔塔会议、波茨坦会议以及 布雷顿森林会议、敦巴顿橡树园会议和旧金山会议等。这些重要的国际会议,不仅对赢得 反法西斯战争的全面胜利,而且对处理战后国际政治问题,都发挥了极为重大的作用,时 至今日其影响仍存。当今世界上最具代表性、最有影响的国际政治组织——联合国就是诞 生于1945年的旧金山会议。
(二)国际会议的现状
二次大战后的国际会议:第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国际会议更加频繁,不胜枚举。今天,世界上恐怕没有哪一个国 家不参加国际会议,国际社会几乎没有什么问题不在国际会议讨论之列。战后40余年来举 行的国际会议,其数量远远超过了被誉为“国际会议世纪”的19世纪,它已成为国际社会 进行多边交往和解决众多国际问题的一个重要手段。之所以有如此变化,原因主要有两个 方面:1.战后新兴的独立国家如雨后春笋,国际社会随之不断扩大,而交通、通讯方面发 生的惊人革命又使国际社会的联系更加紧密。世界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的巨大发展, 使世界各国的关系更加丰富、复杂,互相依赖性不断加深。与此同时,人类社会面临的诸 如人口过多、粮食短缺、环境污染、毒品泛滥、恐怖主义猖獗、难民安置以及艾滋病蔓延 等一系列问题的威胁不断加剧。这一切都需要国际社会进行持续不断的共同努力。国际会 议自然成为世界各国一道致力于解决共同关心的问题和调整相互关系的重要形式之一。2. 战后国际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发展乃是国际组织成倍地大量增加。如同国际会议一样,国际 组织也是一个从事各国多边交往的活动场所。然而,国际组织以其具有一定的常设机构而 与一般的国际会议不同。国际会议多属临时性,一俟任务完成,即告结束。国际组织则经 常开展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国际组织的产生、发展与国际会议密切关联,同时它又使国 际会议的举行经常化、制度化。从某种意义上说,国际组织实际上是一种固定性的国际会 议。有人形象地把联合国比喻为常设的外交会议。大量国际组织的涌现,使国际会议更为 频繁。事实上,战后以来众多的国际会议都是在国际组织的主持下召开或举行的。
二战后有影响的国际会议包括:1946年缔结对意、罗、保、匈、芬和约的巴黎和会;1948年有 关多瑙河航行问题的多瑙河会议;苏、美、英关于欧洲战后安排的外长会议;旨在签订片 面对日和约的1951年旧金山会议;1954年关于朝鲜、印支问题的日内瓦会议;1955年标志 着亚非国家觉醒的万隆会议;1955年苏、美、英、法4国首脑讨论德国问题和欧洲安全的 日内瓦会议;1957年和1960年先后召开的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1959 年东西方4国外长商讨对德和约的日内瓦会议;1961年象征着第三世界崛起的第一届不结 盟国家首脑会议;1961年~1962年解决老挝问题的第二次日内瓦会议;1964年在日内瓦 举行的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1973年关于结束越南战争的巴黎会议;1974年讨论建立国 际经济新秩序的联合国大会第六次特别会议;1975年签订赫尔辛基协议的欧洲合作与安全会议;1975年开始举行的西方七国首脑经济会议;1978年联合国第一届裁军特别会议;1981年 探讨南北合作问题的坎昆会议;1989年在巴黎举行的禁止化学武器问题国际会议和关于柬埔 寨问题的国际会议。 此外,还有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世界人口会议、世界能源会议,以及许多国际组织举行 的重要会议等。这些会议对战后国际政治、经济等各领域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国际会议的 发展趋势:随着国际会议更为频繁、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国际会议日益更多地致力于解 决人类社会普遍关心的共同问题,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态保护等等。同时,非政府 性的、民间的国际会议大幅度增加。近年来,地区冲突问题的解决,也日渐趋向通过国际 会议的努力来实现。关于中美洲问题,中美洲五国首脑会议及其达成的有关协议正在顺利推 动中美洲问题的妥善解决。安哥拉全国和解问题亦在通过非洲有关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逐 步获得解决。另外,关于中东问题的解决,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召开国际会议是惟一行 之有效的方式。中东问题国际会议势在必行。还有,随着区域一体化的不断发展,区域性 国际会议的数量明显增加,其影响和作用日益扩大。
国际会议的组织及其程序 (一)国际会议的筹备
国际会议通常是围绕着特定的国际问题而进行的 ,它的举行往往涉及利害相关的国家。为了保证会议的成功,会前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 会议的准备工作一般包括会议的发起、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会议的邀请,以及 会议议程的拟定、会议文件的准备和有关的技术性问题(如与会各国代表团的座次安排、名 称的使用等等)。周密的准备工作可为会议的成功奠定良好的基础。
会议的发起:国际会 议可由一国发起,也可由数国联合发起;也有一国倡议、数国发起的情况。不论发起的形 式如何,国际会议总是与一定的国际局势发展相关。某些情况下,一些国家利用发起举行 国际会议,来寻求提高国际威望、扩大影响。当然,有时过分热心于发起召开某一国际会 议,则易引起其他国家的猜疑,而得不到响应。此外,有时即使一些国家倡议召开某一国 际会议,并得到许多国家的支持,但由于有关主要当事国之一的反对,而难以举行。
从 某种意义上说,会议的发起就是会议的酝酿过程。有关发起国家常常通过适当的外交途径 ,事先同其他国家、特别是有关主要国家就拟议中的会议交换意见,听取建议,以便对会 议的召开达成一致或谅解。会议的议程、开会的地点、时间、参加的国家等常常是各方讨 论、磋商的主要问题。
会议的地点:国际会议的开会地点,虽然属于技术性问题,但由 于其往往对会议的结果、特别是会议的气氛有相当的影响,故常为各方所关注。在19世纪 ,国际会议大都在主要有关的大国之一的首都举行。20世纪以来,重大国际会议时常在中 立地点(如瑞士的日内瓦、奥地利的维也纳等)举行。国际会议有时也在发起国的首都或某 一城市举行,也有在对解决所讨论之问题最为关心的国家举行的情况。一些定期的国际会 议(如西方七国首脑经济会议)轮流在各参加国举行或在有影响的国家举行(如不结盟首脑会 议)。不少情况下,举办国际会议对东道国来说意味着在一定程度上对其国际地位的肯定, 甚至扩大其国际影响。
会议的邀请:一旦会议的准备工作停当,有关方面便着手邀请工 作。邀请一般由会议主办国发出,有时由非主办国的发起国发出。在发出邀请信之时,应 附有一份拟议中的程序规则草案,并说明对参加会议的要求。邀请信往往要阐明举行会议 的目的和希望取得的结果。
会议邀请的对象,即会议的参加国,一般应包括与会议讨论 问题有关的所有国家,有时也包括对所讨论之问题有兴趣的或对问题的解决可能发挥重大 作用的国家。为了确保会议的圆满成功,保证其结果的公正、合理并能得到普遍承认和遵 行,一切直接有关的国家应该都被邀请参加会议。但是,有时某些国家为了达到一定的目 的,故意借口阻止某个与会议所讨论问题有直接关系的国家参加会议。
在现代国际关系 中,许多国际组织除召开定期的国际会议外,有时也发起举行临时性的国际会议。这类会 议往往是根据某一国际组织基于部分成员国的建议所作出的决议而决定召开的。会议的时 间和地点、议程、参加国,一般都在决定召开会议的决议中有所规定。有关的准备工作由 该国际组织的秘书处负责。
(二)国际会议的议事规则及议程 议事规则:为了指导会议的进行,国际会议首先要求制定一整套成文的规则,即议事规 则 。会议进程中出现的技术性疑问或分歧往往据此加以解决。议事规则一般由发起国或举办国 草拟,继而交由各与会国征求意见,然后经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批准。一旦获得通过,与 会国应予遵循。这一规则主要涉及: 1.代表团的组成 包括正式代表及候补代表的人数,全权代表或首席全权代表的级 别。如出席联合国大会每届会议的各国代表团代表最多不得超过5人,副代表也不得超过5 人。对于参加会议的其他人员,如顾问、专家、秘书、翻译等,一般没有明确规定。 2.全权证书 出席国际会议的代表均应持有全权证书,即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文书。 证书须由代表所在国家的适当机关发给。大会议事规则对于全权证书有具体要求,如证书 的类型。 3.观察员 一些国际会议允许或邀请某些国家以观察员身份参加。那么,观察员如 何接纳,其享有何种地位和权利,会议议事规则对此均有规定。有些会议上,观察员只有 旁听的资格,有些会议上则还有发言的权利。但一般情况下,观察员都没有表决权。 4.主席职责 一般包括宣布会议的开幕、闭幕或休会,致开幕词和闭幕词,依据议 事规则指导会议讨论的进行,例如:按顺序邀请代表发言,对程序及秩序上的问题进行裁 决,必要时对某些疑点予以澄清,制止与会议无关的发言或阻止发言人冗长的讲话,主持 会议的投票,保证会务的实现。 5.秘书处的任务 国际会议通常都有自己的秘书处。其工作属服务性的,旨在为会 议提供行政上的支持。秘书处由大会主席掌握和管辖。它的主要任务是整理会议的正式记 录,处理会议日常事务,如散发文件、对外发布消息、会议的翻译任务等及其他可能交付 的工作。 6.会议的语言 国际会议语言一般分为正式语言和工作语言。前者指刊行会议文件 和决议以及会议讨论所用的语言,后者是指会议讨论或同声传译所用的语言。会议的议事 规则对语言的使用都有规定。20世纪以前,国际会议的正式语言通常为法语,更早以前是 拉丁语。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英语的地位不断提高,开始与法语并驾齐驱。第二次世界大 战以来,俄语、汉语、西班牙语及阿拉伯语在国际会议中也不同程度地享有正式语言或工 作语言的地位。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大型国际会议中,英语往往被作为正式的语言,但通 常还会同时采用至少一种别的语言。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同时传译已成为现实,这就使 得国际会议上使用两种或更多种语言变得更为简便、容易。 7.会议的表决 国际会议的表决主要有两种形式,即一致表决和多数表决。前者指 决定事务的方式必须是非全体与会者一致同意不可,这意味着任何与会国在表决时都握有 否决权。后者是指大会的决定得到多数与会国赞同即可通过。过去,国际会议主要采用一 致表决制。二次大战后,多数表决制逐步盛行。至于会议采取哪种表决制,其由议事规则 决定。现代国际会议的实践中,有时不采用表决方式决定会议的行动,而是使用所谓协商 一致的办法。这种办法不一定需要投票表决,但表示与会国对某一决定都持赞成态度或无 异议。 8.议程 国际会议一般都有自己的议程,它主要涉及会议拟审议的各种事项或议题 及其进行的次序。如果是定期国际会议,其议程包括:(1)强制性项目(例如批准上次会议 的记录);(2)上次会议遗留的事项;(3)提请审议的新议题。会议议程通常由发起国或东道 国在会前拟定,并散发各参加国进行研究。会议开幕后,议程提交全体会议讨论通过。与 会国有权对议程提出修改或补充新的讨论议题。有时,会议议程及其涉及的范围对会议的 进行有莫大的影响。会议参加者一般都希望并力求议程于己不利的事项不被列入议程,有 时某些国家又要力争将某个议题列入议程。此外,某些会议(例如联合国大会)对议程上的 每一个重要项目都作出解释性备忘录,散发给各与会国。 (三)国际会议的举行 1.会议主席 国际会议的主席,即会议的主持人,一般由与会国推举产生。推举多 是一种形式,常常会前各国即有谅解或已达成协商一致。按照惯例,会议的主席往往由东 道国的首席代表担任,有时则由会议的发起国出任,如1899年的每一次海牙和会,主席是 由俄国担任的。某些情况下,为了保证会议的公正进行,国际会议采取几国轮流担任的方 式,如1954年的日内瓦会议。出任主席一职的人通常应是在本国政府中担任较高职位并具 有丰富经验的官员,比如外交部长或其他部长,也有一国首脑担任该职的情况。 会议主席对会议的进行及其结果具有一定的影响。作为会议主持人,主席应当客观、 公正 ,需要坚定、敏感和灵活,并具有必要的耐心和克制。主席必须依照议事规则行事,同时 又要善于引导会议的进程,以各种可能的方式,例如:给予非正式讨论的时间,在本人参 与或不参与的情况下推动讨论的进行,或与个别代表进行磋商,以寻求打开僵局的共同基 础。 2.会议位次 双边会议位次按惯例应遵循一般的外交礼节。多边会 议通常以与会国国名的英文(或法文)字母次序确定各国的位次。按传统,各国代表的席位 依次交替地安排在主席的右左两方。现在,一般是按国名字母顺序,从主席右边开始排列 位次。但主席右边第一个席位通常由抽签或协商决定。在有些情况下,由于不同因素的原 因,如与会国之间的关系,各国代表团的人数,也影响到席位的安排。在国际和平会议中 ,交战双方国家的席次一般分为两个相对的集团。在一些国际组织的会议上,各国代表与 主席相对而坐,各国代表的位次按抽签决定的字母顺序排列。 3.会议组织 国 际会议因其举行规模及讨论问题的不同,往往有不同的组织形式。有些会议只有全体会议( 即大会),许多会议则分为全体会议和小组会议(即各委员会),有时还设立特别委员会。从 理论上讲,全体会议为国际会议的最高机构。但在实践中,特别是在历史上,真正起最高 机构作用的往往是由少数大国组成的某种形式的委员会。例如,1814年维也纳会议上的英 、俄、奥、普四国委员会,1919年巴黎和会上的所谓“四国会议”。国际会议中,全体会 议与小组会议一般交替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具有开端的性质,其任务包括选举主席、通 过议事规则、确定议程,并按需要建立相应的下属各委员会以及任命有关的官员(如各委员 会主席、报告员等)。在有些会议中,还要举行一般性辩论,即由各代表团团长发表主旨性 讲演。会议的具体问题常由各委员会的小组来讨论。小组会议中提出的各种主张和建议, 由报告员归纳、综合后,提交全体会议审议和决定。在外交实践中,国际会议根据不同的 情况往往分为公开性会议和非公开性会议,有时两者兼而有之。 4.会议记录 许 多国际会议都有会议记录。一般有3种类型:(1)逐字记录;(2)摘要记录;(3)决议文本 。会议记录的内容一般需载明会议的日期、时间、地点、各国全权代表及工作人员的姓名 ,叙述讨论的经过、获得的结果及会议结束的时间。会议记录应得到各与会国的确认。会 议记录有助于弄清哪些问题已经解决、哪些尚待努力,它也可以帮助后人了解会议的进程 。 5.会议结果 国际会议结束后总有一定的结果,其具体形式往往表现为会议 的文件,如决议、协议、声明、宣言、条约、和约或最后文件。当然,也有的会议一无所 获。会议的文件有时在会前就准备好了草案,以便在会议上供各国代表讨论、修改。有时 则是在会议讨论的基础上草拟的。文件草案可由一国或数国提出,也可出于与会国的共同 意愿而以主席的名义提出。会议文件必须经过大会的通过方有效。对会议文件表示赞同的 国家都应履行其应该承担的义务。国际会议的条约、和约一般须经各国代表签字,并得到 法定数量国家批准后才能生效。
会议外交 随着国际政治、经济的不断发展变化,以国家间的多边协商来处理国际问题 的外交方式,在国际关系中扮演的角色日渐重要。这种多边协商的形式之一就是会议外交 ,即以国际会议进行谈判的方式。具体地说,就是一国把国际会议作为外交交涉的一种手 段。在当代,由于独立国家空前增加,亟待解决的重要而尖锐的问题越来越多,国际会议 的作用不断提高。因而会议外交颇为盛行。完成好国际会议的工作成为许多国家对外交往 中的一项重要任务。 作为多边外交的一种表现形式,会议外交是通过参加国际会议来推 行本国的外交政策,寻求实现外交的目标。国际会议往往是为了在解决与一定国家均有利 害关系的特定国际问题。参加国际会议的国家各式各样,各自抱有的目的大相径庭。会议 的结果不大可能完全满足任何一方的利益要求,只能是各方利益协调和调整下的某种形式 之妥协。这样就要求会议的参加者善于纵横捭阖,折冲樽俎,有效地开展会议外交,趋利避 害,化险为夷,最大限度地达到本国所要追求的目的。 在会议外交中,会下的活动往往 占有重要的地位。会下活动或曰会外活动(有人称之为走廊外交),一般包括各种形式的磋 商、游说(即做工作)、非正式会晤、拉票等。有人说,重大国际会议中的最重要的工作不 是在会议上进行的。此话在某种意义上不无道理。在有许多国家参加的国际会议上,人们 很难想象数十个、甚至上百个代表坐在一起直接地面对面地进行严肃而认真的谈判。具体 实践中,问题的解决、妥协的获得、草案的修改、协议的达成往往都是在会下实现的。游 说或做工作是在国际会议中常使用的手段。某一国为了推动和实现自己的主张或建议,总 是派出自己的代表向有关代表团进行游说、做工作、解释本国的立场、说明采取的行动(如 提出的议案),以寻求其理解和在会议上的支持。有时,游说的目的是为了争取被做工作对 象的国家反对可能对己不利的决议提案。必要时,参加会议的代表团还可能通过本国首都 向有关国家的政府做工作。某些情况下,一国代表团还会在游说中采取施加压力、甚至公 开威胁的方法。会外活动中,磋商常常起着很大的作用。当国际会议在某个讨论的问题上( 比如决议草案的措词、协议的条款)陷入僵局时,往往采取会下磋商的方式寻求妥协。当一 些国家之间希望协调立场、采取共同对策时,也往往进行磋商。在会议最后文件的形成、 修改、定稿过程中,同样少不了磋商。磋商可以是双边的,也可以是多边的。磋商无非就 是非正式的讨论或会谈,彼此说明各自的观点,寻找共同点、缩小分歧点,甚至讨价还价 ,促成某种协议的达成。 在国际会议中,议事规则虽属于程序性问题,但时常对讨论的问题有一定的影响。故此,要处理好会议外交,必须熟练地掌握好会议的议事规则,并加以灵活而巧妙的运用,比如,1971年以前,历届联合国大会上一个突出问题便是所谓的“ 中国代表权”问题。美国正是利用了联合国大会的议事规则中对“重要问题”的通过必须有2/3以上的赞成票这一规则,长期将中国代表权问题当作所谓“重要问题”,以阻止联合国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71年许多支持中国的友好国家联合起来否决美国再次提出的“重要问题”提案,在第二十六届联大以压倒多数票通过了关于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权利,并把台湾当局的代表从联合国组织及其所属一切机构中所非法占据的席位上驱逐出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