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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
作者:欧阳恩良 孙树文 来自:光明日报 发布时间:2006-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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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要使社会主义荣辱观持续发挥影响和作用,必须将其内化为全体社会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把社会外在的行为要求转化为公民内在的心理需要。

  一、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才能实现社会主义道德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

  内化是指社会意识向个体意识的转化,即将外在的行为规范转化为主体内在的行为需要的过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是指社会公民自主地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纳入到自己的思想品德结构中,成为其践行社会行为的一项基本道德素质。“他律”与“自律”是社会道德内化的两种形式和两个重要阶段。他律是指外在的行为要求及与之相适应的灌输教育,自律是指经由他律而形成的内心自觉。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是从他律向自律转化的必然要求。

  1、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首先必须发挥教育灌输的“他律”功能。一方面,正确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和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正确地反映了新的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对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的本质要求。进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他律”教育,有利于通过国家的舆论工具形成外在的制度“他律”机理,规约社会活动主体的思维向度,有利于匡正社会风气和人们的道德价值取向,从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另一方面,事物的发展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外在“他律”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超越“他律”而径直进入道德规范的“自律”阶段。

  2、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标志着从“他律”向“自律”转化的完成。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仅仅靠“他律”的外在教育功能是远远不够的,没有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就不可能完成。一方面,按照事物的发展规律,人对事物认识的发展必须由外在到内在,由“他律”到“自律”。外在的“他律”只是人们认识事物的“门槛”。在这一阶段,认识的方式是靠灌输而勉强接受,这就决定了人们认识事物的程度和效益都必然较低。只有达到“自律”阶段,人们才能自觉地接受道德规范,并自觉地用它指导自己的行动以符合社会规范的要求;另一方面,从“他律”与“自律”的关系看,“他律”通过外在的强制手段,将一种道德价值取向灌输给教育客体,为道德价值取向内化为人的自觉行动提供前提和基础。但是由于教育手段和方式的“硬性”,作为客体的人对教育内容的消化和吸收是有限的。而只有“自律”能去除道德规范的外在性和强制性,使人们自觉接受社会道德规范的约束,并使人的心灵与之相融相洽,从而成为“自我生命”的形式和内容。

  二、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才能持续发挥影响和作用

  1、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才能变成人们长期自觉的行动。社会主义荣辱观一旦内化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品德,就会成为一股向善的内在动力,使社会成员在社会行为中的主体自觉性得到充分发挥。在行动之前,人们面对各种道德动机的存在,可以自觉运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标准,对各种道德动机进行过滤,以确保动机的正当性;在行为过程中,人们可以自觉运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标准,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监控,从情感和意志上排斥和克服那些错误的思想或不良的意念等消极因素;在行为结束后,人们可以自觉运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道德标准,对行为的结果进行评判和引起情感反应,并在以后的行为中自觉地加以修正。

  2、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才能形成稳固持久的社会良心。社会良心是人们基于社会道德的感知、思维、认同而形成的践行社会义务的责任感和自我评价能力。社会道德的内化是社会良心形成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普遍的社会道德内化,就不可能形成稳固的社会良心。人们不知荣辱,没有廉耻,是道德堕落的直接诱因。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的不道德行为一般并非道德认知的“知”与“不知”,而是缺乏道德的荣辱感。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中国传统美德的继承和发扬,也是新时期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在要求。因此,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全体社会成员的个体品德,才能有效促进社会主义道德良心的形成。

  3、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才能避免流于形式而发挥长效作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教育要避免形式主义,这就要求各级领导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带头认真领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本质内涵,将其内化为自身的品质,率先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践行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宣传和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最终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心理需要。总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内化,才能实现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统一,才能成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保障,才能产生持续而深远的影响。

   三、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必须遵循意识内化的一般机制

  社会主义荣辱观如何才能内化为公民的个体道德素质呢?关键在于以下两个方面。

  1、正确把握道德内化的心理机制。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属于社会道德的范畴。关于社会道德内化的机制,国内外许多教育学家、心理学家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诸多看法。诸如美国心理学家克拉斯诺尔·布鲁姆等的“接受、反应、评价、价值概念化、价值性格化”五种层次说,社会心理学家凯尔曼的“顺从、认同、内化”三阶段说,等等。但不管形式如何,道德的内化始终离不开道德感知、道德思维和道德认同。道德感知是人们对所处的道德关系及其规范要求和道德客体的直接感受和印象,它是道德内化的前提和基础。道德思维是人们在道德感知的基础上凭借理性能力而对道德现象、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它是道德内化必不可少的环节。道德认同是人们对某种社会道德观念的接受,它来源于人们的道德心理需要,标志着社会道德向个体品德的转化。没有认同,就无所谓内化。(参阅谢晓青:《关于德育内化的理性思考》)从道德感知到道德思维,再到道德认同,这是社会道德转化为个人品德的过程,是由他律向自律转化的内在心理机制,这个过程是一个复杂多维连续递进的心理活动过程。正确把握道德内化的心理机制,能为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方法的设计提供科学的理论指导。

  2、遵循道德内化的心理机制,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一是要进行正确的目标引导。对目标的追求是兴趣发生的动力,而兴趣的生成又是“自觉体认”的重要条件。长期以来,人们在与生存环境的互动中演绎着一种“重感知而轻理性”的普遍原初心理。社会道德“意蕴的隐秘性”和人们对其理喻的“繁琐”感觉使道德内化的吸引力缺失。因此,道德内化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培养兴趣,从而形成目标。因此,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过程中,首先要力戒空洞的说教,而通过一些具体的、真实的、生动的、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和事例加深人们对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感知,让人们在直观的接触中体会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内涵。二是要设计对比场景。这是如何引导人们通过比较不同事物的性质、作用和功效,提高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效率的问题。在现实世界中,任何事物都是以矛盾的态势成对出现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也是与庸俗的物质利益观相比较而存在的。改革开放以来,人们真切感知“物质实惠”的同时,也深切认识到物质利益观膨胀导致“世风日下”的切肤之痛。这就为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供了一个现实机缘——不要忘记“反面教材”的利用,以此来加深人们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理性思考。三是要培植人们的主体认同。这是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化过程中如何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问题。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人类所特有的属性和功能,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绩效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主观能动性发挥的程度。只有培植人们道德内化的主体认同,才能避免局限于“他律”的许多不足,才能消解对外在“强制灌输”的抵触,巩固人们的道德价值的持久性和稳定性。(作者单位: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所)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刘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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